红土筑屏障 清风护民安

——金寨乡镇纪委组建的探索之路

(2026年01月01日) 来源: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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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职能一度停止行使。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全党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根据省委、地委统一部署,1979年7月12日,金寨县委召开四届十六次全会,选举产生了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0月,金寨县委纪委正式办公。1983年10月,中共金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金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作为县委的工作机构,标志着金寨县从严治党上升到新的层面。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规党法和党的民主集中制,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对于严肃党规党纪,保护党员权利,发挥党员的革命热情,保证党的工作着重点的顺利转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胜利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金寨县委在组建县级纪律检查机构的同时,着手加强区、公社两级纪律检查工作,到1979年11月,全县七区一镇党委全部配置了专职纪律检查委员,58个公社的纪律检查干部暂由组织委员兼任。1983年实施农村体制改革,公社改为乡后,各乡党委普遍设立组纪委员。1988年,在各区和梅山镇设立纪检组,在乡党委专设纪检委员,改变了过去组纪委员“一肩挑”的局面。同时,各区、镇、乡均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纪律检查工作,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力量不断加强,逐步步入正轨。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乡一级一直没有设立专门的纪检机关,日常工作多靠乡镇党委纪检委员一人承担;而区以上纪检机关由于受职权和工作力量的局限,也难以具体指导和帮助乡镇的纪检工作,致使基层不少党内违纪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加之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村改革蓬勃兴起,市场经济开始发展,社会正处于转型状态,一些党员干部思想混乱,滋生了“一切朝钱看”等错误思潮,再加上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群众对身边的“微腐败”反映强烈。从当时基层查处的一些案件情况看,由于没有专人进行调查、审理,案件质量得不到保证,不利于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这种情况的存在,越来越不适应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
  为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党的事业顺利发展,从1989年4月起,中共六安地区纪委与金寨县委、县纪委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在燕子河区开展乡镇纪委组建试点。试点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首先,于1989年4月在燕子河区燕子河镇(为1992年撤区并乡前的燕子河镇,非现燕子河镇)、两河乡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扩展到全区七乡一镇。不久,燕子河镇、两河乡纪委正式组建并开始办公。至7月,燕子河区所辖8个乡镇全部组建了乡镇纪委,并开始正常工作。
  组建乡镇纪委是一项新生事物,无现成经验可循,立足实践探索推进。六安地委、地区纪委和金寨县委、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首先深入宣传发动,指导燕子河区委分别召开区委会、区委扩大会和乡镇党委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党章和党中央、中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组建乡镇纪委的必要性、紧迫性。二是确定建制。在各项工作千头万绪、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乡镇纪委编制,并确定乡镇纪委建制及组成人数。乡镇纪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委员3人,均从乡镇机关和乡镇直单位挑选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担任或兼任。其中,纪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书记由乡镇党委纪检委员担任。三是考核任命。乡镇党委依据纪检干部的基本条件,即党性强、作风正派、熟悉党务和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认真物色人选,经过考核后,报区委审定、任命,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四是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县、区、乡镇积极筹措资金,帮助乡镇纪委解决具体问题,使乡镇纪委做到“五有”:即有办公地点、有办公桌椅柜、有衔牌公章、有四簿一表、有各项制度,确保正常行使职能。五是加强指导。地、县、区各级纪检机关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坚持扶上马、送一程,手把手帮带指导,为乡镇纪委履职撑腰鼓劲,推动乡镇纪委短期内正常开展工作。
  燕子河区乡镇纪委组建后,很快便发挥出明显作用,特别是在协助乡镇党委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监督管理方面,显示出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作用。各乡镇纪委结合当时基层实际,重点整治一度盛行的基层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封建迷信、赌博等歪风陋习,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1989年,燕子河区七乡一镇纪委共立违纪案件32件,查结22件,给予23名党员各类党纪处分。这个数字几乎相当于全区过去5年党纪处分党员的总和。当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件次,其中属于纪检范围的30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一些久拖未结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各乡镇纪委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41次,受教育党员1440人,占全区党员总量的90%。
  燕子河区乡镇纪委运行一段时间后,六安地区纪委会同金寨县委、县纪委进行了总结评估。从燕子河区组建乡镇纪委试点的实际效果看,地区纪委认为在乡镇设立纪委是必要和可行的,工作时机和条件也是成熟的。为此,1989年12月22日,六安地委向各县、市委批转了地区纪委《关于燕子河区组建乡镇纪委的试点情况和建议在全地区设立乡镇纪委的报告》,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安徽省纪委“农村区、乡镇也要设立纪委”的要求,决定在全地区普遍设立区、乡镇纪委。金寨县各乡镇纪委在1990年年初乡级党代会换届选举时,一并选举产生。七区一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则在1990年上半年完成。
  区、乡镇纪委的设立,表明了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是加强党的基层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治理基层“微腐败”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保障体系,对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改革开放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