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万虎: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徐凯与被执行人刘万虎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徐凯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刘万虎所有的位于六安市开发区国际汽车城B13幢11铺房产(不动产权证号:0692613号)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450565元。因无法向你有效送达文书,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安徽金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皖金房估字【2024】第0218号评估报告。请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到本院履行有关回赎、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