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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六叶烟专公〔2025〕第 12号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5年4月7日《皖西日报》第11932期第4版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韵达快递单号: 434440266460200 寄件人:张莱 六(叶)烟存通﹝2025﹞第11号 2025年3月3日鉴定中华(软)4条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当事人:无法联系 六(叶)烟存通﹝2025﹞第12号 申通快递单号: 777287739941164 寄件人:杨先生 六(叶)烟存通﹝2025﹞第13号 韵达快递单号: 434478861835231 寄件人:罗闫涛 六(叶)烟存通﹝2025﹞第14号 中通快递单号: 73548078844621 寄件人:张*波 六(叶)烟存通﹝2025﹞第16号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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