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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4〕第21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寄件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快递单号                    备 注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字[2024]第3000459号   78450112449250              霍山县衡山镇中通快递点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字[2024]第3000460号   78450107218740              霍山县衡山镇中通快递点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字[2024]第3000293号   312516227873247、312516227875059    霍山县衡山镇韵达快递点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字[2024]第3000214号   312518160391301             霍山县衡山镇韵达快递点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字[2024]第3000215号   312518301530408、312518301530220    霍山县衡山镇韵达快递点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字[2024]第3000268号   777253604531512、777253602115205    霍山县衡山镇申通快递点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字[2024]第3000269号   777253620026575             霍山县衡山镇申通快递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