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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4〕第21号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圆通YT7495398210069 寄件人:小王 霍烟存通〔2024〕第0160号 中通78449702357957 寄件人:姚家成 霍烟存通〔2024〕第0161号 圆通YT8708380116074 寄件人:思敏 霍烟存通〔2024〕第0164号圆通YT1210726860143 寄件人:高* 霍烟存通〔2024〕第0165号 申通772032698970975 寄件人:吴* 霍烟存通〔2024〕第0166号 申通7772536032334547 772535408659957 77253521102858 寄件人:牛牛 霍烟存通〔2024〕第0168号 申通777253607692448 寄件人:李思思 霍烟存通〔2024〕第0169号申通777253652042715 寄件人:李思思 霍烟存通〔2024〕第0170号 申通777254373554816 寄件人:张雄 霍烟存通〔2024〕第0173号中通78455733729368 寄件人:张小娴 霍烟存通〔2024〕第0174号
监督举报电话:0564-60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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