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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4〕第15号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韵达快递312415592349161 寄件人:劲* 霍烟存通[2024]第106号 申通773295679809577;773295679257200; 773295679730188;773295678326225; 773295679105345;773295679108538 寄件人:王怡柔 霍烟存通[2024]第107号 圆通快递YT8984385316604 寄件人:陈浩佑 霍烟存通[2024]第108号 申通772028665128958 寄件人:袁栋妍 霍烟存通[2024]第109号 圆通YT8985445406680 寄件人:曾可哎 霍烟存通[2024]第110号 圆通YT8988140626407 寄件人:张永林 霍烟存通[2024]第113号 韵达463716774312158 寄件人:邮云 霍烟存通[2024]第116号 监督举报电话:0564-60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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