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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4〕第13号
皖西日报
作者:第号
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06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寄件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快递单号 备注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4]第29号 YT8981520215710 霍山县圆通快递点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4]第30号 777224540620787 霍山县申通快递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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