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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4〕第9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寄件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快递单号       备 注
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4]第22号 433852583302104 霍山县衡山镇韵达快递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