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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金烟专公〔2024〕第3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韵达快递单号463330494879270
寄件人靳凤L                0000481
韵达快递单号433668039584975
寄件人李婧儿               0000482
 申通快递单号777189306288379
寄件人游良义               0000483
圆通快递单号YT1843382238894
寄件人严铭峰               0000439
 圆通快递单号YT7444020400482
寄件人胡生                000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