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待遇的调研报告
皖西日报
作者:李杰
新闻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来源:皖西日报
李杰
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工作辛苦、任务繁重,他们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执行者,乡村振兴建设的实施者,是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的组织者。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快速发展,农村干部同样迅速更迭、推陈出新。近两年的人代会、党代会以及村干部卸任述职时,谈论较多的是村干部离任后的待遇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近期,结合村“两委”换届,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个别走访的方式,我对白塔畈镇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2014年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金寨县民政局、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金寨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规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由县财政每年给予生活补助。并对享受该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的范围作了一个界定:建国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已被招录为党政机关干部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以及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刑事处罚的(不包括曾受到以上处罚,经组织处理后再次任职并正常离任的村干部),不享受该生活补助。在村任职满3年,每人每月补助30元;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每多3年任期,每人每月多增加30元。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30元,为最高补助标准。 2010年1月1日后离任的村干部,按照分段计算办法计算其补助金,2010年1月1日前任村干部年限按照离任村干部对应年限补助标准执行;2010年1月1日后,先根据养老保险计算办法测算其养老金,如果养老金低于此时间段离任村干部补助金的,补足其差额部分,如果养老金高于此时间段离任村干部补助金的,领取养老金,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对应增加5元。 二、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现状 (一)离任村干部待遇明显偏低 白塔畈镇离任干部队伍较为庞大,全镇1个街道、11个行政村中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共计100多人。离任村干部中年纪最大的今年已有93岁,最年轻的也有60岁。今年换届退下来的村干部工龄30年以上的有8人,20年至30年有9人,10年至20年有6人。他们一辈子在基层工作,曾经为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农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艰苦工作。他们常常起早贪黑,过度的劳累对他们的身体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伤害,离任以后随着年纪的增加,身体上不适和隐疾也逐步显现出来。近几年,国家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脱贫攻坚,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如现行的政策五保户737元/月,C类低保335元/月,均比任职30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高。许多离任村干都苦涩地说:“跑千家、走万户,离任不如低保户”。 (二)离任村干部养老存在顾虑 离任村干部家庭条件各不相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条件较好,生活比较富足的,离任后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和子女生活在一起,身体也比较健康,能够安享晚年;二是继续原地居住、正常生活,大部分的离任村干都属于这类,他们重新拿起锄头镰刀,走回田间,持家过活;三是条件较差,身体也因为多年的积劳成疾,生活较为困难。今年是换届年,有很多年纪较大的村干换届离任,年龄基本上都在57岁、58岁,距离60岁享受退休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至少还有两三年的时间,这两三年的空档期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点,绝大多数的离任村干部在这段空档期属于“三无”人员,即无收入、无社保、无技能。 2016年,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出台《金寨县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经选举产生、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在职村级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村干部”)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保险。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7%,其中由县财政承担19%,村干部个人承担8%。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其他在职村干部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目前最高的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执行,费用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个人不再承担。 新离任村干部对于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非常关心,今年换届离任的村干部基本上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甚至有不少年纪偏大的在满60岁退休年纪的时候,养老保险金缴纳年份不满15年。 (三)离任村干部情绪日益低落 离任后“无官一身轻”的悠闲生活和上级组织的无暇顾及,随着时间的推移,离任村干部的失落感会日益加重。村干部在职时长达二三十年的时间都倾注在岗位上,或多或少的因为计划生育、征地拆迁、农税收缴等工作与群众产生矛盾,离任后群众的讥讽犹如一把利刃,再加上生活无依靠,医疗无保障,组织不重视等原因,离任村干部很容易造成心理失衡、情绪日益失落。甚至存在因为个人诉求难以满足的原因,部分离任村干部产生逆反心理,成为“唱反调、使绊子”的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与建议 (一)全面摸排底数,建立详细台账。县级层面可以在换届之后进行全面摸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对健在离任的村干部进行重新摸排更新,对新换届离任村干部建立新的信息台账,按照尊重历史、公开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认证具体办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进行公示,形成县、镇(乡)、村、组层层联动,合力建立离任村干部信息库。 (二)多方关心干部,提升温暖关怀。 绝大多数的离任村干部都仍在本村生活,可以邀请他们参加镇、村两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增加他们的参与感、成就感;身体条件好、作风正直的离任村干部可以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参与村级财务报账、审核;聘请部分德高望众、善于协调的离任村干部担任综治协管员,帮助处理村级矛盾纠纷;遵循协商自愿就近就便的原则协调其在辖区内企业和社会组织安排工作;也可组织离退职村干领办创办集体经济或承包经营,如承包蔬菜大棚等等。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的人做合适的工作,既能调动离任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强离任村干部的归属感,又能将镇村级工作效率化,两全其美。也可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请专业人员对有想法、有能力的离任村干部进行关于实用技术以及管理经营的培训,努力提高离任村干部的致富能力。 (三)加大支付力度,提高补助标准。仅仅依靠上级财政补贴,依靠转移支付却没有其他的支配资金,长此以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上级部门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除了转移支付以外,村级可以通过增收集体经济,划拨其中一部分比例用于补贴曾经为村里工作奉献多年现已离任的村干部,所以增强村级的“自我造血”能力就尤为重要。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开发可利用资源、种植特色农产品、中药材等途径,利用新媒体、社交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兴办一二三产业,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从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向村级集体经济上倾斜,促使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以财政资金的增收带动离任村干部待遇的落实和上涨。 (四)出台专项政策,健立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离任村干部待遇合理增长机制,上级党委、政府可以出台专项政策、划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建立离任村干部退职补助合理增长机制,设立大病统筹专项资金,加大报销比例,让他们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决在职、离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对于按照政策文件不能办理职工社保的离任村干部,上级党委、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标准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补贴资金可以由县、镇、村集体、个人比例负担,医保也可以参照上述办法。对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可以在村干部离任时根据任职年限和职务实行一次性补贴。 (作者系金寨县白塔畈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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