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7 版:法院在线·红土地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霍山县法院:       

案件“终本”不终止 十年陈案一朝结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杨劲松 记者 储勇)“案子这么长时间了,我本来以为没有希望了,现在居然执行到位了,很开心,也很舒心,了却我的一桩心事,感谢你们!”近日,申请人柴某在接到霍山县法院承办法官的领款通知激动地说。
  申请人柴某的丈夫郑某生前承建了张某的厂房建筑工程,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后郑某因病去世。经结算,张某尚欠郑某建房款及工资共计8万余元,并向柴某出具欠条。柴某多次催要,张某分文未付。2012年,柴某起诉至霍山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张某需支付柴某建房款及工资82340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难以执结,只能进入终本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始终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在组织开展的各类执行行动中,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张某下落,并定期通过网络对张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今年6月,在例行查询时,执行法官发现张某有银行存款6万余元,遂恢复案件执行,并立即冻结、扣划了该银行存款。一直未曾露面的张某发现账户被冻,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法官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张某遂来到法院与申请人柴某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张某支付包括建房款、工资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共计11万元,柴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除已扣划的6万余元,余款张某一次性还清。
  7月6日,随着余款全部发放给申请人柴某,这件拖欠了近十年的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