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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破解乡村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10月11日    来源:皖西日报

  谢菊莲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党建统领全局,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根本,以德治为引领,新时代乡村治理框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加快补弱项短板,找准切入点,破解治理中的难题,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进展,真正让百姓从身有所栖到心有所寄。近年来,我市一些乡村在推进乡村治理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大胆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总体上看乡村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水平还不高,治理理念、方式、手段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破解的难题还不少。
   让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中,有的农村党组织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缺乏影响力和号召力,在农村政治生活中不能发挥应有的核心和主导作用,要积极整顿这种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其次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乡村党员干部要学好法律法规,带头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推动者,提高依法依规治村能力。要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增强农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村级产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乡村治理带来的实惠;要规范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有助于推进农村自治,应完善村规民约,使之成为创新乡村治理、落实依法治村的有效载体,推动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调动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