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6年03月09日 来源:皖西日报
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六安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和《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六安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PC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向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申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无需申报。
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事宜可向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三、相关申报材料等内容详见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
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