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预防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5年7月23日在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六安市司法局局长 王光军
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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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来源:皖西日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六安市预防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近年来,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同时,矛盾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制定《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经验,进一步理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体制机制、形成多元化解合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效的解纷途径,推动我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二、起草过程 《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后,市政府指定由市司法局牵头成立起草专班,在市人大的组织带领下,通过到县区实地察看、现场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的现状、全面总结取得的经验成效、系统梳理了难点堵点问题。结合“用好六尺巷工作法,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议案办理,赴浙江省湖州市、诸暨市以及我省桐城市等地,深入学习“枫桥经验”与“六尺巷工作法”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做法。 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有效借鉴外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今年2月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3月起将《条例(草案)》发至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行政立法和合法性审查专家征求意见,并于4月3日至5月3日、5月19日至6月19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各渠道累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40余条。经过合法性审查、立法专家论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等程序,对《条例》反复修改完善后,6月25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重点突出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在制度上明确了各层面的主体责任,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依托,构建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的闭环链条,在具体举措中融入了网格管理、警民联调、人民调解品牌建设、平安守望志愿者等六安元素,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机制、明确责任。《条例(草案)》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规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县乡三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细化了综治部门统筹协调、统一调度、指导督促职责,明确了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推动相关调解组织发展。 二是重点排查、源头预防。《条例(草案)》重点从矛盾纠纷预防层面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重点规定了乡镇街加强网格建设,注重发挥网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等内容,同时从信息公开、公共法律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心理疏导等方面提出源头预防的具体要求。 三是多元化解、形成合力。《条例(草案)》明确了当事人可以选择的解纷渠道,规定了和解调解、协同化解、诉调对接、行政化解、商事调解以及公证、仲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 四是注重衔接、强化保障。《条例(草案)》提出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理的衔接机制;规定了加强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充实调解队伍,培育调解品牌,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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