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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垄上的革命风暴
——霍邱县岔路早期土地革命纪实
皖西日报
作者:张正旭
新闻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来源:皖西日报
“耕者有其田”,是中国农民千百年的夙愿,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核心使命之一。民国20年(1931年),这一革命理想在皖西霍邱岔路大地率先点燃星火。4月20日,红军独立团团长蔡简率部北上,在中共河口支部书记阮继红领导的游击队协同下,向岔路发起进攻,火烧田家楼(今岔路村),一举攻克邢家楼(今邢楼村)、宋老庄(今草楼村)。此次行动集结红军、游击队200余人及赤卫队约100人,共计300余人参战,携枪支200余支,重创地主田仲宏民团,毙伤敌20余人,为土地革命扫清了武装障碍。 革命武装的胜利推进,为政权建立筑牢根基。五区三乡苏维埃政府随即在岔路镇境成立,支部初设于岔路街南头田家楼(今岔路村窑塘村民组),后迁至马西圩子(今莲花寺村马西圩村民组),成为领导农民翻身的核心枢纽。5月25日(农历四月初九),农民革命武装配合红军击溃驻扎镇境的国民党独立第40旅,焚毁地主田仲宏庄园(今岔路镇政府对面老乡政府所在地),彻底摧毁了当地封建势力的武装巢穴。 同年6月,霍邱岔路开启第一次土地改革(时称土地革命)。三乡苏维埃政府遵照“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纲领,没收田仲宏等地主的土地,全部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不仅让岔路农民首次尝到土地归己的喜悦,更成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土地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国苏区土改积累了宝贵经验。 霍邱的土地改革,源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极端不公。据史料记载,土改前全县耕地312.7万亩,人均4.7亩,但分配悬殊到令人震惊:6639户地主及兼地主成分者(4.096万人),竟占有168.18万亩耕地,占总面积的53.77%,人均达41亩;6017户富农(4.23万人)占有42.5万亩耕地,占13.6%,人均10亩;而占农村总人口52.2%的9.24万户贫雇农,仅拥有25.2万亩耕地,占比8.1%,人均不足0.73亩。“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古训,在这片土地上得到残酷印证。 这种失衡催生了层层叠叠的剥削枷锁:地主通过“死租”(年成丰歉均缴2-3斗/亩租粮)、“活租”(对半分或三七分)等实物地租压榨农民,不少家庭因租赋破产;高利贷更是雪上加霜,私人借贷月利3%,青苗借款月利高达40%,春荒借粮1斗夏收需还3斗的“‘加一’复利”制度,让无数家庭卖儿卖女、家破人亡;全县10万余名雇工耕种地主土地,年生产粮食5000-6000斤,而最高等级雇工年工资仅1500斤糙米,不及劳动价值的一半,剩余成果全被地主富农侵吞。 从1931年岔路的红色火种到1952年全面土改基本完成,霍邱岔路的土地变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追求“耕者有其田”的生动实践,不仅终结了延续千年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更重塑了农村社会结构与农民命运。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是现阶段中国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如今,从土地革命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今日的二轮延包试点,这片红土地上的每一次土地制度革新,都见证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历史已然证明并将继续昭示:只有持续保障农民土地权益、顺应农村发展规律,才能不断推动农村振兴与社会进步,让“耕者有其田、耕者富其家”的理想在新时代绽放更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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