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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交答卷 测评促担当

——市人大常委会实现任命人员监督常态化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来源:皖西日报

  任免和监督是人大的两项重要职权,如何更好融合、相互促进?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紧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求,构建“制度刚性约束+多维协同监督+闭环跟踪问效”的融合体系,不断提高人大任后监督刚性和实效性,确保选举和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建章立制强根基,织密监督“制度网”
  出台《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办法》,明确监督对象、述职方式、审前调研和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要求任命人员每年书面述职,推选部分人员口头述职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将述职测评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任命—履职—述职—监督”全周期管理机制,确保监督全覆盖。将任命人员述职测评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要点工作。制定年度述职工作建议方案,明确述职人员范围、方式、程序,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确保述职测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将述职测评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紧贴市委安排部署,确定年度监督重点领域,将工作监督、执法检查与述职测评相结合,统筹协同高效推进,确保任后监督精准服务大局。
  自办法出台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已听取审议151位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年度述职报告,其中20位同志在常委会上作口头述职,其他人员作书面述职,同时开展满意度测评。
多维联动提质效,打好监督“组合拳”
  探索融合路径,深度嵌入重点工作,将任后监督的“显微镜”对准重点工作的“主战场”,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与立法工作结合,在执法检查中同步评估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成效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将述职测评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反馈到立法修订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将专项工作报告与相关部门任命人员年度述职报告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与预算审查监督结合,在审查财政预算和决算时,结合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绩效与承诺目标的匹配度,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不力的部门开展专项询问,强化责任担当。与重大事项跟踪和民生项目督办结合,同步监督相关部门是否落实人大决议,避免“重决策、轻执行”。与代表工作结合,组织人大代表参与任后监督,通过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将群众意见转化为监督议题,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任后监督指标,推动建议落实与干部履职挂钩。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84条已全部交办,为推动相关部门依法高效履职提供精准靶向。建立“人大+纪委监委”协同机制,凝聚监督合力。2024年联合出台《人大监督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方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市政府重点工作、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领域、省目标考核短板弱项等方面,紧盯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选取1-2项重点内容开展联动协同监督,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通报机制,进一步推动任命人员依法依规履职。
闭环管理促落实,做好监督“后半篇”
  坚持“测评结果+通报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审议发言情况,及时形成测评意见,组织召开反馈会向测评对象反馈,要求任命人员要抓好任后监督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行各项职能,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将述职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情况以正式文件向市委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通报相关机关,作为相关机关了解、考察任命人员履职情况以及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坚持“测评结果+问题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严把意见形成、交办、督办关。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测评或者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过程中,对反映涉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人民群众或者人大代表反映强烈、意见比较集中的,及时转交有关机关调查处理,并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在跟踪问效上形成闭环,切实做好任后监督“后半篇文章”。         (黄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