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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5〕第7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5年04月07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申通:777287739950445
寄件人:杨先生   霍烟存通[2025]第66号
京东JDVC29271814185
寄件人:建*    霍烟存通[2025]第75号
圆通YT8741439163012
寄件人:恺恺    霍烟存通[2025]第67号
圆通772038514417120
777289513631540
777289513631654
寄件人:皮塔的小窝 霍烟存通[2025]第76号
圆通YT8741806723579
寄件人:张汕头   霍烟存通[2025]第68号
圆通YT7532048571898
YT8745755860992
寄件人:小敏    霍烟存通[2025]第78号
申通772038267562745
寄件人:甘振哥   霍烟存通[2025]第69号
  监督举报电话:0564-60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