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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法院城南法庭:

悉心调解促当场履行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王洪峰)近日,裕安区法院城南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2019年,原告某金融公司与被告曾某某、陶某某签订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约定分期还款,2023年12月后,被告未按约履行余下还款义务,原告催要未果,诉至裕安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诉前调解阶段,特邀调解员发现被告并非无能力履行,而是由于去年资金紧张周转不开,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对逾期还款未予重视。诉至法院后,被告虽然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但就原告起诉罚息金额,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在诉前调解未果后转入诉讼程序。
  “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开庭前我们会再次组织当事人调解,围绕争议焦点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努力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流程各环节。”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向原告释明诉讼程序耗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并从审判和执行两个阶段向被告说明利害关系,“判决方式结案会增加诉讼成本,若再进入执行程序,征信也将受到影响。”经过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被告当场支付剩余本息6.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