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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来源:皖西日报
姚向前、姚平、汪胜利: 你三人与姚胜系梅山路70号两处房产的继承人,该房产2017年被征收。为处理拆迁权益分配问题,姚胜将你三人诉至金安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21年5月24日作出生效判决,明晰各继承人继承分额,现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姚胜作为享有遗产70%继承权的继承人向我处申请货币化补偿并与我处结算后签订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请你三人在本通知60日内前来办理签字手续或提出异议,逾期责任自负。 六安市金安区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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