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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告诫书

哄抬物价者将依法严处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储著坤)为全力保障城区静态管理期间物资供应,4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要求商超、粮油蔬菜及药品药械等广大经营者守法依规,规范明码标价,真实说明信息,加强价格自律,建立纠错机制,进一步规范商品价格行为,确保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告诫书明确要求,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六安市发改委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价格行为。要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计价单位和价格等。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各经营者要真实说明信息,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数量和价格。其中,销售主副食品套餐,应当标明所含蔬菜、肉类、乳制品等品种、数量、规格(重量、体积)等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具体明细信息。套餐内商品具体品种难以确定的,应列举套餐中可能包含的商品品种。
  告诫书指出,广大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应明确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协调解决漏发、错发、退款等问题。
  市民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