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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法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
人大代表现场见证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来源:皖西日报
 图片执行干警、人大代表看望慰问申请执行人。
本报讯(窦祖超 汪坤 文/图)“我通过亲自参与,见证了人民法院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切实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12月25日,受邀参加六安市中级法院执行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志如是说。 这是一起发生在2016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黄某乘坐丈夫王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曹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黄某受伤。其先后在多家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用100余万元。经鉴定,黄某因交通事故致特重度颅脑损伤,呈植物状态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此案经金寨县法院判决,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赔偿42万元,曹某及其驾驶车辆的登记车主颍上县某运输公司应赔偿138万余元。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但经金寨县法院执行后,曹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运输公司在支付了12万元也无力履行,案件陷入执行不能。黄某丈夫王某被迫借债为妻子治疗,家庭极度困难,于是请求法院给予司法救助。 基于黄某家庭生活和医疗面临的实际困难,金寨县法院为黄某向六安市中级法院报请给予救助。为充分体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好事办好”的理念,六安市中级法院决定给予黄某司法救助金5万元,之后在法定救助额度内再报请安徽省高级法院给予黄某司法救助。近期,安徽省高级法院决定再救助黄某19.7万余元。 为了将救助款尽快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市中级法院执行法官和受邀见证执行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志,省人大代表冯宣付、叶乃兵一行直接来到黄某入住的六安市中医院病房,现场为其办理救助款领取手续,让黄某亲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暖关怀。执行干警和人大代表一行亲切看望慰问了黄某及其亲属,勉励他们一定要坚强乐观、战胜困难。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充分运用联合司法救助机制有效化解了部分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困境。今年以来,通过积极申报市级和省级司法救助资金,已累计救助16人,目前已发放到位救助资金76.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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