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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0〕第21号
皖西日报
作者:李汉杰
新闻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上名单已同时抄送六安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通知书号 韵达快递单号4308608068175 寄件人:李权 3001400 潘涛 3000580 壹米滴答单号103366974138001 寄件人:陶学芳 3001400 田志峰 3000340 壹米滴答单号103366974138001 寄件人:陶学芳 3000336 刘爱芳 3000518 申通快递单号773054947704125 寄件人:李汉杰 30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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