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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法院:首份司法建议书获积极回复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张德智 记者 储勇)6月初,霍山县法院结合相关案件,针对应流集团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这是该院首次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应流集团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就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及时向该院回复,取得了法企互动互通、护法守法的良好效果。
  应流集团职工众多,上下班交通多驾驶机动车。为充分做好疫情影响下的“六稳”“六保”工作预防危险驾驶交通事故,有效减少交通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向该集团发出司法建议书:一是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安全会、班组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并将无证驾驶和机动车年检纳入日常管理,做好安全预防;二是做好“个案警示”,对司法建议书中提及的案例,以厂风厂纪领导组名义在全集团通报,并要求所在公司进行警示教育,严肃处理;三是通过宣传画、标语、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