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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桑宏)4月7日,市公积金管委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其中: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从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2万元。
  据了解,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结婚证或单身声明、提取人银行卡;提取额度:租金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之间间隔12个月,提取金额为本年度租住自住房租金,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2万元。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赁合同》、租金税务发票原件,结婚证或单身声明,提取人银行卡;提取额度:租金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之间间隔12个月,每次提取额为本年度租房租金,金额以租金发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