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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

院长开庭宣判三起刑事案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3月24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朱传忠)金安区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实行“简案快审、轻案快判”,努力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3月12日下午,金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传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了三起轻微刑事案件,均当庭宣判。
  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庭审规定,庭前,该院对审判庭进行了全面消毒,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通。对参审人员逐一进行安检、测量体温,并填写《金安区法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登记表》。庭审期间,参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距离。
  经快速开庭审理,当天三起案件均作出当庭宣判,对汪某、方某分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对杨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三名被告人均依法适用缓刑。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