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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检察院

司法救助温暖贫困当事人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李隆启 记者 储勇)今年以来,金寨县检察院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发力,共办理贫困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救助金额30万元。
  强化协作,拓展救助“广度”。联合县扶贫移民开发局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贫困当事人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司法救助工作意义、步骤及时限。加强与各乡镇扶贫办、综治办、村委的联系,指导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将全县2016-2018年度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作为重点摸排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将符合救助条件而未救助的贫困户、低保户,特别是未成年人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力求一户不落。构建内部信息衔接机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信息收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要求刑检、民行、未检等部门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贫困当事人需要司法救助的,及时告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实现内部衔接常态化。
  积极办案,加快救助“速度”。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该院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的方式,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案件信息、贫困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对能否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进行先期甄别和判断。考虑大多数贫困当事人的年龄、文化等情况,转变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方式,由“老百姓来院申请”转变为“干警主动出门办案”。控申干警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每户需救助贫困当事人家中,宣传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帮助书写司法救助申请书,收集申请人的身份证、扶贫手册、残疾证、法院的判决书、病历、医疗费发票等案件材料,以最快速度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把握政策,提高救助“精度”。认真学习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精准掌握摸底范围,把握救助重点,确保司法救助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综合考虑贫困当事人的贫困程度和案件事实,合理确定救助金额。在通过司法救助解决贫困当事人急迫困难的同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帮扶单位和县残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衔接其他救助帮扶力量,开展案后常态化回访,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杜绝“给钱了事”,确保其后续生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