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司敏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3月27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6年03月28日 来源:皖西日报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司敏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司敏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