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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6〕第2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5年11月10日《皖西日报》第12107期第4版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申通773375990888496
寄件人:刘**    霍烟存通[2025]第198号
申通777347965155604
寄件人:陈*    霍烟存通[2025]第209号
申通773380244937118 773380244370896
寄件人:东*    霍烟存通[2025]第199号
申通772049473787566
寄件人:王涛    霍烟存通[2025]第210号
韵达312896332348523
寄件人:申**    霍烟存通[2025]第200号
邮政1201518180319
寄件人:周*林   霍烟存通[2025]第212号
中通78530972678064
寄件人:李**    霍烟存通[2025]第201号
申通777349473331350
寄件人:张*    霍烟存通[2025]第213号
申通773380443199736
773380444368104 
777344169858615
寄件人:小*    霍烟存通[2025]第202号
申通772049493307678
寄件人:熊     霍烟存通[2025]第214号
申通773380443199736 
773380444368104 
777344169858615
寄件人:小*    霍烟存通[2025]第203号
申通772049722960211
寄件人:韦丽微   霍烟存通[2025]第215号
申通777344026516033
寄件人:杨**    霍烟存通[2025]第204号
申通772049715408252
寄件人:立     霍烟存通[2025]第217号
申通777347292978815
寄件人:吴*    霍烟存通[2025]第205号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0564-60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