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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来源:皖西日报
因南溪河(舒中村段)防洪治理项目建设需要,舒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相关区域房屋。其中一处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关镇龙津桥社区南村,土地使用权证号:舒国用(1989)字第12284号(土地使用者姜泽明);土地证范围内房屋为砖木结构,确权面积38.37平方米。 经查,姜泽明(民)已故,身份证号342425390610041,目前未发现其法定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潜在权利人权益,现公告如下:请该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买受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首次见报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房产权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老粮食局办公楼)办理登记并主张权利。 联系电话:0564-8670522(综合股)。 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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