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改造升级 守护一泓清流
——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注入新动力本报记者 杨子
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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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来源:皖西日报
“从优化资金核算到强化人为干扰惩戒,新修订的《办法》像一把‘精准尺’,既压实了县区属地责任,又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注入新动力。”看着刚刚印发的《六安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霍山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杨义感慨道。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在2018年《六安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完成修订并正式印发新《办法》,通过优化核算方式、调整补偿断面、强化资金管理等五大举措,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制度屏障。 回溯2018年,我市首次出台《暂行办法》,以市控断面为基础建立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开启“以水质好坏论奖惩”的治污新模式。“过去六年,我们通过每月核算补偿资金,倒逼县区紧盯水质目标,全市重要水体保护有了‘硬约束’。”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吕正杰介绍,随着“十四五”期间国省控断面数量翻倍、水质考核标准提升,以及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超标频次增加,原有机制已难以适应新要求。 “去年安徽省修订印发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加上中央对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意识到,必须对原有补偿机制进行优化升级。”据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王礼同介绍,自今年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在全面总结过往实践经验、科学研判当前水环境形势的基础上,启动《暂行办法》修订工作,最终新增3条4款内容、修改细化6条9款内容,形成全新《办法》并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对补偿机制的“精准化改造”。《办法》将补偿断面分为纵向、横向两类,分类明确责任主体与核算方式。纵向补偿针对非跨县区界省控断面,由责任县区与市财政对接,实行“月度补偿+年度奖励”双轨制;横向补偿则聚焦跨县区界省、市控断面,由上下游县区直接核算补偿。这样的划分既解决了以往核算衔接不紧密的问题,又能推动上下游协同治污。 在核算细节上,《办法》同样做足了“绣花功夫”。纵向断面超标补偿核算因子从3项增至4项,化学需氧量因近年超标频次较高被纳入其中;横向断面则以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四项指标2021年-2023年3年平均浓度为基础,测算补偿指数P值来核算补偿资金。 为兼顾生态保护与财政承受能力,《办法》对补偿金额进行合理调整。纵向断面升类补偿金、超标补偿金均从20万元降至10万元,单因子每月限额从120万元下调至50万元;横向断面则按补偿指数P值分50万元、20万元两档执行。“我们反复与财政部门会商,结合市、县区财政预算测算,既要让补偿有‘力度’,也要让财政无‘压力’。”王礼同表示,这样的调整能更可持续地推动补偿机制落地。 (下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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