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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六叶烟专公〔2025〕第10号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5年3月6日《皖西日报》第11905期第4版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韵达快递:434408365721621 寄件人:彭慧 六(叶)烟存通﹝2025﹞第6号 韵达快递:434410238140694 434410250583038 寄件人:李东、彭科顺 六(叶)烟存通﹝2025﹞第7号 韵达快递:464181577046724 寄件人:小瑶 六(叶)烟存通﹝2025﹞第9号 韵达快递:434434958876713 寄件人:霍印辉 六(叶)烟存通﹝2025﹞第10号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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