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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李云房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调查表公告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来源:皖西日报
梅山新村征迁地块原9号楼204室拆迁时实际居住人、一榜二榜公示被征迁人为李云,二榜面积为34.97m2,无房产证,房屋现状为住宅。原开发公司与购房户许宏平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公司有原件),后原购房人将房屋转让给杨家发,李云与第二任房主杨家发有购房情况说明,但第二任房主与第一任房主现无转让手续,现联系不上第一任房主许宏平,无法申请转移登记,无法办理房屋征收情况调查登记认定表,对此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登记机构将依法给以李云办理房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调查表。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5155573。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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