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民政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
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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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民政部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官网发布通知,印发修订后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金具体用于三方面 《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资金,具体包括支持部分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补助资金,以及支持各地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补助资金。 《办法》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具体用于三个方面:(一)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部分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部分地区以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依托,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各地老年助餐机构根据需要购置或更新助餐设施设备。 在资金分配上有倾斜 在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民政部对省级民政部门报送的区域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匹配性、可行性及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地方民政部门进行调整或修改完善后重新报送。根据审核结果,民政部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分配和区域绩效目标建议后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对民政部报送的资金分配和区域绩效目标建议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规定时间内下达项目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 根据规定,用于部分地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参考相关地区需求和财力两方面因素,重点向养老服务需求大、财力困难的地区倾斜;用于支持各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各地老年助餐服务需求、城乡差异、地方财力等因素,并适当向低收入老年人口多、农村地区助餐需求大的省份倾斜。 根据规定,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按照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项目总体和具体项目的资金规模、支出内容、执行情况、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以及完成情况等。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各级民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使用和资助项目宣传,积极传播彩票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更好展现彩票公益金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彩票公信力和影响力。 加强绩效管理并接受监督 在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方面,《办法》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补助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财政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办法》规定,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内控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调度和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补助地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办法》明确指出,民政部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绩效评价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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