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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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来源:皖西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WX202401209 六安市税务局大楼南边有两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点,渗滤液横流至雨水管网,气味难闻。该处有大量生活垃圾桶露天堆放,周边地面有明显渗滤液溢流痕迹,进入雨水管网,污染水环境,现场气味难闻。垃圾车每天清晨收集垃圾时噪声扰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请督察组查实并督促部门将垃圾堆放点重新选址。 金安区 其他 属实 反映的六安市税务局大楼南边两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点,一处为六安市税务局大楼南边西侧户外分类垃圾桶摆放点,物业公司为安徽新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另一处为地矿大厦南边东侧户外分类垃圾桶摆放点,物业公司为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处分类垃圾桶摆放点均用于大楼垃圾收运工作,非露天堆放。经现场核查,由于两家物业公司未积极履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职责,导致有少量垃圾散落情况。同时,物业公司将清运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清运时间不固定,存在凌晨收运情况。 1.督促物业公司积极履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职责,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理,保持垃圾处理区域的卫生清洁和消毒灭杀,做到无散落垃圾,无积留污水,减少异味。物业公司督促第三方公司,每日晚9点前完成垃圾清运,减少清运噪声。2.望城街道将联合区城管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物业企业垃圾投放管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无 是 2 WX202401208 (淠河霍山县迎驾西路与潜台路交叉口)渠道附近有几栋老式楼房离河岸太近,影响河道安全。下雨河道水渗透到楼房地基处,存在饮水安全和住房安全。建议将紧邻河道的危房拆除。 霍山县 其他 部分属实 反映的几栋楼房为迎驾大道89号楼、91号楼,建设于20世纪90年代,由私人进行建设成沿街商品楼,楼上部分房屋售卖给其他住户,目前迎驾大道89号楼居住9户,迎驾大道91号楼租住2户。渠道为淠源渠,始建于1959年10月,是集灌溉、防洪排涝、生态供水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该处几栋楼房离渠道距离约25米,根据《霍山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霍政办〔2018〕48号)的规定,不在渠道管理范围内。2023年,我县实施淠源渠灌区综合治理工程,对该段渠道进行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岸坡整治,经现场调查渠道不存在渗漏现象。该处区域饮水为县城集中供水(清源公司自来水),淠源渠无饮用水供水功能。 目前已疏通楼房一层外排水管道、重新硬化地面,对二楼沿街门面处及出口处排水沟杂物进行清理,疏通了排水管道,相应增高挡水护坡,防止雨水流入楼房一层院子。 无 是 3 WX202401207 (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村关桥组)养猪场将没有处理的猪的粪便直接在外面挖个池子存放,池子满了,流的外面都是,边上就有条河。在晚上休息时间排粪便,影响我们这边正常生活。尤其在闷热天气,臭的人都发慌,已经投诉过很多次,无果。 裕安区 水 属实 反映的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村明海生态养殖家庭农场,该厂占地面积2000平方,内有4栋圈舍年出栏量约为1200头(分两批),厂区内有两个粪污暂存池,约1200立方米。现场查看该养殖厂侧面有一个约200平方米左右的氧化塘。氧化塘用黑色反渗透膜进行铺垫,现场有一定的气味和外溢现象。该氧化塘离河道约500米,且位于树林中,河道附近未发现污水外溢痕迹。经了解,该养殖场于2024年6月7日、12日晚间分别卖出肉猪500头。由于夜晚操作产生一定噪声,以及过程中散落少量粪便在厂区外。 1.狮子岗乡政府已督促企业对氧化塘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有氧化塘的基础上,新建水泥半封闭式氧化塘1000立方,在氧化塘上层约50公分处覆盖土层以种植绿植或者粮食作物,减少气味产生,预计7天内完成修建。2.加大走访并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对产生的粪便进行清理,保证环境清洁卫生。 无 否 4 WX202401197 潘桥西侧河段,裕安区苏埠镇大巷村与万寿村交界处,严重侵占河道,破坏水利安全。红线为原自然河道范围,黄线为被侵占区域。 裕安区 其他 部分属实 反映的问题所涉及河道位于苏埠镇万寿村潘桥组张大庄路西南侧,系历史自然存在长约150m的水圩,非行洪河道,渠水正常用于群众洗菜和农业种植。依据三线三区基本农田数据,所反映的黄线地块为河道南岸沿张大庄路,呈长条状分布,目前地块大部分是菜园地。经土地三调,该区域已被核查确定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0.776亩,少数非基本农田被群众常年陆续垫土,用于种菜或裸露。由于该河道是自然形成的河沟,长年没有进行清淤,芦苇、杂草丛生,在一定程度影响行水灌溉,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1.对少部分侵占土渠的非基本农田地块进行清除;2.对河道的芦苇、杂草进行清淤整治,保障河道的自然通畅和基本农业用水需求;3.加大对周围群众宣传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问题不再反复,避免再次发生占用河道问题发生。 无 是 5 WX202401196 高峰乡百花村房车营地、万佛湖管委会儿童游乐场万佛湖镇枫琴基地和我的项目一样都在风景区范围内,都没有国土局、林业局批复手续,为什么我的要拆除?还有晓天镇华城料场无手续越界开采、干汊河大锅台都正在补办手续保护起来了,为什么我的不能补办手续?到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只是要求你按照规定整改到位,没有要求你拆除,那是环保督察组的意见。请问是真的吗? 舒城县 其他 部分属实 1.关于“舒城县高峰乡百花村房车营地”问题,经查,百花村房车营地位于舒城县高峰乡百花村,2023年,高峰乡党委、政府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围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2〕20号)“建设9个旅游民宿产业集聚区(中心城区和天堂寨、万佛湖、白马尖、六安茶谷、独山、万佛山、皖西大裂谷、东石笋等重点景区所在区域)”的目标,根据《舒城县“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结合湖泊等景观资源,建设休闲度假酒店,发展特色住宿设施,完善休闲度假接待设施;结合水面,发展特色娱乐旅游产品”等指导内容,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高峰乡紧邻万佛湖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充分盘活集体资产建设的项目。该项目利用2023年度第二批、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共550万元(舒乡振组〔2023〕2号和舒乡振组〔2023〕4号文件)、撬动社会投资1000万元投资建设。项目于2023年4月在发改委立项(舒发改审批〔2023〕124号批复)。预计项目建成后,将增加百花村集体经济收入22万元,带动周边群众超20人就业,在促进农产品销售、推进乡村振兴上发挥重要作用。项目涉及的房车、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设施,未占用农用地。百花村房车营地建设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也未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关于“万佛湖管委会儿童游乐场”问题,经查,万佛湖管委会儿童游乐场是万佛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滨湖公园的组成部分,位于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万佛湖片区龙舒生态度假中心功能区。《龙舒生态度假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此处为“风景点建设用地”。游乐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对照《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规定,万佛湖景区游乐场可定性为“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属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游乐场所在区域土地权属归舒城县苗圃,为苗圃培育苗木所用,因其地表原有苗木,国土“三调”时调查为“其他林地”。2023年,苗圃将该地块苗木移走。为优化滨湖公园游览布局,万佛湖旅游公司将游乐场内的彩虹滑道等游乐设施调整至苗圃育苗地块,此类游乐设施为临时设施,并非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但该项目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群众反映情况属实。3.关于“万佛湖镇枫琴基地”问题,经查,枫琴苗木基地是安徽星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租赁万佛湖汪湾村集体林场,主要从事林木、花卉和园艺产品种植。该基地位于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同时也位于万佛湖引水入肥取水口二级水源保护区。该基地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管护用房等设施,已于2023年4月被县林业局、万佛湖管委会、万佛湖镇政府联合制止。同时,县环委办也将该问题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列入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整改措施清单(二期),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底。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养殖用房拆除,对存栏鸡、羊进行外运处置;原有管护房进行翻新加固;改造旱厕为旅游公厕,增设三格化粪池;新建水库岸边生态护坡120米;将看护房四周及道路旁恢复植被,盆景园和停车场栽植乔木和播种草本植被,共栽植乔木150余株,月季300株,铺设草皮200平方米,播撒草籽近1600平方米。目前正在对新建厨房和部分围墙进行拆除。群众反映情况属实。4.关于“晓天镇华城料场”问题,经查,2013年8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六安市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批复》(皖国土资函〔2013〕1210号)批复同意设置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该矿行政区划隶属晓天镇大河村。2013年11月20日原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安徽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对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2013年12月24日发布《安徽省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出让矿区范围面积0.1042平方公里,出让资源量790.31万吨,出让年限16年。2014年1月24日由昆山市华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后成立舒城县华成采石有限公司)以最高报价人民币4200万元竞得该采矿权。2014年1月24日挂牌结果经公示无异议,2014年3月20日竞得人与原舒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安徽省舒城县晓天镇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质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先后在原舒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原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舒城县环境保护局以及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林业局、舒城县水利局和原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相应的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2014年5月8日竞得人提出采矿权登记申请,取得证号:C3415232014057130134002的采矿许可证,完成基建后依法开采出让的建筑用石料。根据县级审批权限,2017年、2020年、2023年企业又分别申请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有效期至2026年5月8日。但该公司存在越界开采情况,涉及违法使用林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5.关于“干汊河大锅台”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干汊河大锅台”属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内的一个项目,位于干汊河镇九龙塘村境内,公司占地面积约6000亩,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为林地,林地防火工作十分重要,该公司于2023年6月向县林业局申请使用林地590平方,用于建设防火器材库,经舒林审字【2023】94号文件审核同意使用。随后,公司按批准文件建设了防火器材库,其中,防火器材库、值班管理用房面积240平方米,机库用房350平方米。并购置了三辆防火洒水车、一部挖掘机、一台无人机,数台割草机以及防火器材。由于防火洒水车、挖掘机、割草机和无人机平时都要在园区附近待命或进行工作,工作时机械一般都停在工作场所,方便作业。这样除了部分防火器材存放于器材库内,其它洒水车、挖掘机、割草机和无人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本不存放器材库内。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先后在县发改委备案四次,均无防火器材库建设内容。具体如下①2018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九龙寨项目,建设内容为:设施农业建大棚60亩,临时建筑用房0.8万平方米;②2019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九龙寨生态园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旅游、康养及配套设施占地148亩,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③2020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安徽省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五人制室外足球场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设长度25米,宽度15米的五人制室外足球场;④2022年,安徽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备案九龙寨生态园三期项目,建设内容为:综合接待中心、景区大门、儿童乐园建设,用地9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九龙寨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生态园三期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信息符,防火器材库建设未在备案内容中反映。公司擅自将本应存放大型机械设备的部分库房用作游客休闲场所(大锅台),提供烧烤供游客品尝,因此造成该地块批准用途部分与实际用途不符。该问题在本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已反映。截止到目前,该公司已停止对外营业,将原先露天堆放的防火器材搬移至指定库房,及时变更了九龙寨生态园三期项目(防火器材库建设内容)备案信息。县林业部门未受理和审核过干汊河大锅台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 1.关于“舒城县高峰乡百花村房车营地”问题。一是立即暂停项目建设、暂缓房车营地营业;二是待完善相关手续且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后,方可启动建设经营活动;三是结合《万佛山-龙河口水库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2.关于“万佛湖管委会儿童游乐场”问题。一是立即完善相关手续,完善后方可继续营业;二是对滨湖公园重新进行优化布局,今年9月底调整相关游乐设施位置。3.关于“万佛湖镇枫琴基地”问题。6月底前完成违规新建的房屋拆除和生态修复工作。4.关于“晓天镇华城料场”问题。一是晓天镇和县林业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严禁越界开采。二是针对以往越界开采行为,由县林业局依法查处到位。5.关于“干汊河大锅台”问题。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第一批WX202400963号信访回复整改措施整改到位。 无 否 6 WX202401186 领导您好,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祝墩村的裤塘水库自被承包养殖后。因养殖方式问题,水体被污染,发黑,水味发臭,塘边不时有大量腐败物堆放。既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违背,又影响了周边几个村民的生产生活。附近村民年老者居多,又不知如何反应。习总书记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谁时至今日还在做着跟总书记思想背道而驰的事?希望相关领导,能尽快回复,还村民干净的一塘水。 金安区 水 部分属实 反映的椿树镇祝墩村裤塘水库位于祝墩村吴大郢村民组,系吴大郢村民组所有,主要用途为农田灌溉用水,面积约75亩。2014年由祝墩村吴大郢组承包给祝墩村村民赵某某用于养鱼,承包年限为10年。2023年3月份,赵某某将该塘口转给双河镇莲花堰村村民孟某某承包养鱼,承包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该鱼塘养殖鱼类主要为草鱼、鲫鱼、鲢鱼,饲养方式为散养。经现场查看,塘口周边无大量腐败物堆放,现场发现少量生活垃圾。金安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显示,裤塘水库水样化学需氧量21mg/L、氨氮0.83mg/L、总磷0.15mg/L,符合农灌标准。 目前已组织人员及时对遗弃的垃圾进行清理,加强日常巡查看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无 否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2日(第十批)交办我市的6件信访件,截至6月18日,已办结3件。其中,经查属实6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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