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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4年05月01日 来源:皖西日报
六安沈氏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李俊因工负伤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经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作出《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六劳鉴20240366)。因与你单位联系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工伤后台(电话:0564-3376081)领取鉴定结论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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