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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细则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储勇)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期,我市制定出台《六安市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补助对象为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补助金额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政策执行期限从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据悉,补助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书面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即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因账户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免申即享”资金发放不成功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并且企业招用一名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