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版导航 |
各版导航 |
视觉导航 |
标题导航 |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
年 |
|
月 |
|
|
金寨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金烟专公〔2023〕第17号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假冒及其它违法卷烟,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现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决定。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陈述、辩解或要求听证,逾期则丧失申辩权,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韵达快递单号433373629067494 寄件人吴顺 0000364 韵达快递单号463051638737966 寄件人陈建强 0000365 韵达快递单号433362722084176 寄件人庄姚雪 0000363 韵达快递单号433376642355827 寄件人花荣 0000367 韵达快递单号433391240664912 寄件人陈* 0000368 韵达快递单号433395143052387 寄件人李丹 0000369 韵达快递单号433397933814427 寄件人阿里巴巴 0000372 神兵物流快递单号1136139 寄件人李先生 0000406 韵达快递单号463086149318051 寄件人陈启超168 0000373 邦威物流单号2293451 寄件人刘耀文 0000325 韵达快递单号433403416410427、 433403413302629 寄件人李国辉 0000304 中通快递单号78717836471750、 78717836343701 寄件人李* 000030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