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4 版:要闻·广告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霍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3〕第16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3年7月4日《皖西日报》第11410期第4版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韵达快递单号:433266555188432寄件人:李顺心          2300768
中通快递单号:78695808077806寄件人:小橙     2300771
韵达快递单号:4317046759280寄件人:林丽娜    2300699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0564-60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