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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黄勋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25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来源:皖西日报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黄勋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勋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