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6月03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生态本底优良、生活环境优美的宜居、韧性、智慧的海绵城市,根据市委部署,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全市上下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政治责任,是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工作的理念转变,是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抓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老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要的内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委的部署上来,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坚定不移地为我市推进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打好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准确把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紧紧抓住建设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机遇,大力实行污水、涝水、供水、洪水、节水等“五水共治”,积极构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新格局,有效推动城市水生态系统不断优化,城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水文化内涵不断彰显,努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海绵城市建设新典范。 三、落实落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任务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发挥立法保障作用,制定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协同联动,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自觉担负起海绵城市建设的主体责任,高位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认真对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要求,全面梳理各类制度规范,明确各项规划编制和指标体系要求,实行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要强化措施,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海绵城市各项指标的验收、核查,明确设施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确保海绵城市各项设施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 四、大力营造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全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普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要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市委号召,主动投身海绵城市建设新实践,共同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