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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 刘鑫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来源:皖西日报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然而,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依然面临着法治理念需要加强、法治体系亟待健全、法治能力有待提高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市域社会治理需要在法治层面率先突破。
  一、持续增强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体现的是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市域社会治理法治理念是指导和调整市域社会治理的方针和原则。但在目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科学立法理念还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地方性法规的编制过程往往并没有完全贯彻科学立法理念,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倾向仍然存在,地方立法机关往往会忽视对地方立法后的评估。第二,文明执法理念还有待加强,市域执法往往存在认为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第三,公正司法理念还有待加强,目前司法活动中变通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出现违规立案、越权管辖的情况。第四,全民守法理念有待加强,目前更多的是依靠法律约束来形成公民的守法自觉。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加强科学立法理念。不断完善地方立法规划的编制程序,规范立法规划的审批主体,使立法规划更符合客观实际。不断纠正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将人民利益而不是部门利益放在首位。其次,坚持文明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城市执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案不同罚、过度执法等情形出现。再次,秉持公正司法理念,将人民至上作为公正司法的根本要求,把客观公正作为公正司法的履职立场,把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基本手段。最后,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让民众真正认识到法律是每位公民必须坚守的底线。
  二、不断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体系
  市域社会治理中法治体系的建立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等多个维度的统一。目前法治体系不够健全有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第一,市域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备,包括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立法领域的缺失,地方立法可操作性不强。第二,市域法治实施体系不规范,包括法治实施存在“一刀切”问题、市域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尚未完善和市域公共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第三,市域法治监督体系不严密,特别是目前对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需不断推进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以及规范化。第四,市域法治保障体系不务实,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以及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但目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公众对于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度也相对较低。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其次,打造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机制和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再次,健全规范严密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立体化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着力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研究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构建上下贯通的法治监督体系,市级监督部门必要时直接受理、处理基层问题线索。最后,完善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积极借鉴浙江、江苏等外省市的成功经验,推进市域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加快设立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逐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法治能力
  法治能力主要是指以法治思维为基础,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相关事务的能力。目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法治能力亟待提高有以下几个方面体现:第一,市域社会治理矛盾化解能力有待提高,主要有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性不够、流动人口参与度较低、部分治理主体职业发展前景不明等。第二,舆论法律风险的导控能力需要提升,当前信息的传播速度极为迅速,公众参与的便利性提高,但非理性的声音也层出不穷。第三,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同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协同能力有待加强。第四,现代科技的深度运用能力有待提高,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但在当前,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融合还不够,例如,在信息安全风险应对以及侦破网络犯罪上还存在较大的挑战,破案难成为市域社会治理面临的难题。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增强社会治理的矛盾化解能力,建议制定网格化管理相应的法规,明确网格管理员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关职责,给予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的法律支撑,制定关于网格管理员队伍的相关法律规范,包括聘任以及福利待遇等等。加强市域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其次,提高对舆论法律风险导控能力,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媒体的投入建设,不断完善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再次,加强现代科技融入应用能力,打造市域综合交互平台,推动物联网与预测预警系统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