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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9月29日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来源:皖西日报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提升,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2021年至2025年,是我市实施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是全面推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市上下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紧扣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文化建设,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阐释好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效。深入宣传促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文明城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六安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等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我市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推动全市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四落实”,将法治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常设内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使用、管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村(社区)组织负责人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四、提升地域法治文化影响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文化熏陶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发挥六安特色法治文化优势,加强对皋陶墓、皋陶祠、独山革命法庭等我市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加强皋陶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衍生文创作品推广,提升皋陶法治文化品牌影响力。深入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皖西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积极运用传统文艺创作形式传播法治精神,创作推广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
  五、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以“良法善治”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质效。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六安。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推进行业治理法治化。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巩固和提升“江淮普法行”等活动效果,创新普法方式和途径,提高普法实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实现实时、全程、全效普法。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工作者针对典型案事件、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志愿组织、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组织和人才队伍在登记注册、评估考核、嘉许激励、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着力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效协同的融合机制,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