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皖西日报
作者:张瑞
新闻 时间:2021年08月14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瑞)当前,住宅小区高楼林立,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危害显得尤为重要。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并在法律上赋予物业服务等机构消防安全职责。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是近年来发生频率较高的火灾事故类型之一,《规定》首次对这个问题予以回应,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主任闫成武告诉记者,《规定》明确了消防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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