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涌催人进 风正好扬帆
——霍山县民政系统实施“十三五”规划纪实王文芳 刘 鑫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来源:皖西日报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霍山县民政系统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担当作为,务实创新,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十三五”规划的既定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推进,民政事业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救助水平大幅度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3.3元提高到63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66元提高到350元,分别增长244%和111%。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至63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318元提高到428元,分别增长54%和35%,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21.4元提高到650元,集中供养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670元,分别增长194%和103%。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老年人补贴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50%。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5%;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配建到位、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60%。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逐步补齐。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全面建立;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完成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充分发挥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落实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到2020年底将实现134个村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培育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县共采集9类地名信息6980条,全部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社会事务管理不断规范 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树立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统筹规划殡葬设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规范殡葬行业监管,全面整治殡葬环境。 强化殡葬服务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出台实施《霍山县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免除霍山县户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艾滋病患者每位逝者960元的丧葬费用。保障了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规范婚姻登记,完成婚姻登记处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总量19904对,其中结婚登记证10036对,离婚登记3629对,补发婚姻登记证6239对,查阅婚姻登记档案4000人次。全面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开展信息补录工作回头看,确保信息精准。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服务体系。县政府出台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未成年人救助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保障。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保障孤残困境儿童7272人次,发放资金588.365万元。 完善霍山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出台《霍山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加强救助管理工作街面巡查协同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各乡镇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网络,履行属地管理。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五年来共救助661人次。 福利慈善事业长足发展 慈善资金来源于社会捐助、政府资助和会费收入,“十三五”期间,共接收捐赠2450万元,支出2250万元,主要用于慈善助学、雪灾洪灾救急、慈善救助“情暖万家”活动,脱贫攻坚定向扶贫捐赠等。“十三五”期间,福彩公益金共收入2400万元,支出2400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爱心圆梦大学”行动、扶贫帮扶支出、全县10所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支出、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出、养老事业其他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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