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保障居民“两病”门诊用药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肖淼淼)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部门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相关政策落实落地,金寨县医保局“四明确”做好“两病”门诊医保报销,实现“两病”患者年度内享受门诊用药待遇的目标。 明确保障对象。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且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且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均可以纳入保障对象。 明确用药范围。“两病”患者使用的药品需是国家和安徽省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同时遵守“四个优先”,即: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这“四个优先”体现了临床的必要性,保证了药品的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 明确保障待遇。对未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50元。 明确政策衔接。对能够在门诊治疗的“两病”患者,原则上不得收治住院,严格控制“两病”住院率,坚决杜绝“小病大治”的现象。对因病情确需住院就医的“两病”患者,住院期间的“两病”医疗费用按现行住院政策执行、不得同时享受“两病”门诊医疗费用,避免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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