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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标”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程绍林 记者 储勇)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20年1月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15元。同时,对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此次提标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基础养老金将达到123元/月。
  据悉,此次“提标”后,我市城乡居保人均基础养老金水平将由之前的全省排名倒数第二位,一跃提升至全省中上游水平。依据我市2019年12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人数,此次提标将有约87万名参保居民直接受益,市县两级财政为此每年将新增支出约1.43亿元。根据《实施意见》,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还将再增加5元。
  为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还对个人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原来每人每年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元12个档次的基础上,个人缴费档次增加了4000、5000、6000元3个档次。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元,分别补助40、50、60、70、80、90、100、110、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补贴200元。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1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