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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指南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2月13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魏曙光 记者 储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近期,市法院先后发布两则《通告》,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开庭、执行等各类诉讼活动及相关事项作出部署。
  疫情防控期间,市法院原定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执行案件实施财产查控、处置措施原则上通过网络查控、拍卖进行,不实施重大集中执行活动。诉讼参与人有正在治疗、隔离、或身处疫区及其他受疫情影响交通不便等情形,无法及时调取证据材料或参加庭审的,可依法申请延期举证或开庭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市法院涉诉、涉执信访接待场所暂停现场服务,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上诉、诉讼时效、申请执行等期限即将届满等情形的,可在期限届满前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也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564-3929705联系办理。如因申请再审、申诉期限即将届满的,可在期限届满前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也可拨打0564-3929620联系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可选择“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确需现场立案的,可就近选择任一法院或人民法庭,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