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江淮风暴”冬季行动持续发力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窦祖超 张悦)12月1日起,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全市法院打响“江淮风暴”冬季行动战役。各院“一把手”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按照既定方案要求,逐项狠抓落实;广大执行干警精神抖擞,不舍昼夜,亮出执行利剑,用好执行措施,攻克道道难关,坚决向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宣战”。 在冬季行动中,全市法院注重充分运用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案件执结。12月1日以来,共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703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502人次,采取拘传措施82人次,司法拘留35人次,罚款3人,移送拒执1人。 为确保冬季行动顺利推进,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三统一”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多次指导调度、监督督促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形成“江淮风暴”冬季行动统一步调。各县区院也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案件执行实效的提升。 12月2日,霍邱县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发布一则对被执行人蒋某的悬赏公告,公告发布第二日,“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请求协商履行。该院还在本地新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5人,有两人在曝光后及时与法院联系履行义务。 12月18日清晨6点,金寨县法院执行干警分为四个行动小组,开展冬季行动集中突击。当天共拘传13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8件,和解1件,到位金额115万元,其中以物抵债47万元。 舒城县法院为缓解司法救助资金不足问题,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签订合同,将司法救助的财政预算资金汇入保险公司账户,待上级批准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后,法院将救助款发放明细表移交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增加一定比例的保险救助资金后发放被救助对象。目前已通过保险司法救助方式救助涉民生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资金14.57万元。 霍山县法院以强制拍卖涉案财产推动案件执行。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因无法偿还欠款,法院遂查封其米斛石斛苗,经历两次拍卖流拍后,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12月11日,执行干警来到石斛基地现场,将价值68万余元的石斛鲜苗进行移交。另一被执行人陈某在法院对其一套别墅房屋开拍前四天,将执行款履行完毕,法院依法撤回拍卖公告。 金安区法院启动“院长接访日”活动,接访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31日,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执行局接待大厅开展接访活动,目前已形成书面交办事项36件,化解了一批涉执信访突出矛盾。 裕安区法院在责令被执行人自行搬离无果后,于11月28日开展强制搬迁行动,组织执行干警用两个小时将被占用的已拍卖公司厂房清理出来,交付申请人。执行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参与见证。 叶集区法院坚持落实“一次有效执行”工作理念,以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打开执行工作新局面。冬季行动中,从河南省固始县、淮北市相山区等地拘传拘留被执行人,推动案件执结。 据统计,截至12月19日,全市法院共收执行案件20672件,结案19341件,结案率93.56%,结收比98.07%。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76件,执行到位1138.83万元;立案执行涉黑恶案件81件,目前已结78件;尚存的10件未结涉党政机关案件,已有1件案件纳入预算,5件案件作出还款计划;大力清理执行积案,全市法院实现无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同时,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共救助特殊困难申请人21人,救助金额42万元。 据悉,“江淮风暴”冬季行动将持续到12月底,全市法院仍将不断发力,攻坚克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