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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运动的诞生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来源:皖西日报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三个部分组成。这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是独立的组织,各有各的地位,不向其他组织行使权力;他们每两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每四年与《日内瓦公约》各缔约国代表举行一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这三个组成部分都受到七项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的指导。
  1859年,在意大利北部的索尔费里诺镇,奥地利和法国军队陷入了一场苦战,16个小时后,战场上遍布着40,000名死伤者。就在那天晚上,瑞士人亨利·杜南(Henry Dunant)因生意而途经此处。面对交战双方成千上万名伤兵得不到医疗救治而遭受的痛苦,他备感诧异。他呼吁当地人帮助他照顾伤者,并坚持交战双方的士兵应受到同等对待。
  杜南在返回瑞士后出版了《索尔费里诺回忆录》,并提出了两项郑重呼吁:一是在和平时期组建救助团体,以便在战时护士能够及时照顾伤者;二是援助军队医务部门的志愿者应得到一项国际协议的承认和保护。
  为确保书中提出的建议得以实现,杜南本人和4名瑞士创始人随后着手开展工作,创立了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1863年10月,16个国家和4所慈善机构应他们的邀请派代表出席了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大会。在这次大会上,与瑞士国旗色彩方案正好相反的白底红十字被采纳为特殊标志。红十字运动由此诞生。
国际红十字与    
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这七项基本原则是团结和指导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三个组成部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家红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一套共同的价值标准。
  这些原则是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各组成部分在任何时候、任何行动中均需遵守的强制性行为准则。遵守这些原则可确保运动行动的人道性质,并使在全世界开展的广泛活动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这些原则成为了组织结构、文化和成员各不相同的各国红会之间共同的纽带,使他们的工作具有了统一性和普遍性。
  前四项原则(人道、公正、中立和独立)明确了运动存在的原因,激励和影响着运动开展的所有行动。后三项原则(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涉及到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方式。
  1、人道。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疾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与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2、公正。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或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3、中立。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敌对状态下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性质的争论。
  4、独立。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始终保持独立自主,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5、志愿服务。本运动是志愿救济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6、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工作。
  7、普遍。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