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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审
涉案28亿元 2197人受害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肖 扬)历时5年,向2197名受害人非法吸收资金2.8亿余元。12月6日,裕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家虎等7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22日,曹文亮(另案处理)与被告人陈家虎在六安市注册成立六安葡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葡金公司),曹文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丁利荣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并在六安市某小区设立营业部。葡金公司未经许可,推出“半年红”“年年红”“葡金宝”等线下P2P、众筹理财产品,通过散发传单、打广告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到期后支付高额利息。其后又在六安市皖西路、霍邱县设立营业部,在池州市设立葡金公司从事吸收公众资金。期间,陈家虎与丁利荣合谋私接POS机吸收公众存款19471351.11元,供陈家虎使用。 2016年8月陈家虎与曹文亮等签订业务分割协议,由陈家虎接管六安、池州、上海三家普金公司的债权债务,成为该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继续推出“半年红”“年年红”“葡金宝”等线下众筹理财产品,与投资人签订协议,承诺到期按照投资金额7%至14%年收益还本付息。截至2018年11月8日案发,陈家虎通过葡金公司共计向2197名社会群众吸收公共资金2.8亿余元,造成1537名投资人直接经济损失近1.5亿元。 受陈家虎安排,被告人李斌、杨庆云、刘琪、张月分别担任不同区域负责人,帮助招揽客户吸收资金,被告人李俊将葡金公司吸收的资金陆续汇往境外陈家虎指定的账户,且未在公司账目反映。 庭审中,法庭围绕指控的事实和证据,组织控辩双方充分质证及辩论。因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此次庭审既是该院推进以案释法的生动实践,也是该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该区区直单位、银行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等300余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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